首页 > 明姝叶启寒 > 第64章 厉害厉害

我的书架

第64章 厉害厉害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吃完了,她开始准备晚餐。

她庆幸自己没睡过头,可以精心准备一桌最丰盛的晚宴。

说来好笑。

她的厨艺还是为了叶启寒特地去学的。

那时看杂志,也不知道怎么的,一句“想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男人的胃”,入了她的眼。

她心血来潮,找了个顶级厨师,跟着人家去学厨艺。

她聪明,学什么东西都快,热情劲儿上来,肯用心、肯吃苦、肯钻研,还真让她练出一手不错的厨艺。

只不过,她这人有个最大的毛病,凡事三分钟热度。

等那个热情劲儿过去,她就很少下厨了。

只有爸爸、弟弟和叶启寒过生日或者年节时,她为表心意,才会进厨房露那么一两手。

自己精心准备一桌晚宴,这已经是她当初那股热情劲儿退下之后,再没有过的事。

叶启寒如果知道,估计能到嫉妒疯了。

明姝先清洗食材,把食材洗净切好备用。

把食材全都准备好,她先做出四个凉菜,然后把汤煲在火上,小火慢炖。

看看时间,快六点了,她给战墨辰打电话,问他们什么时候能到。

战墨辰说,他和莫白就在楼下,随时能到。

明姝让他们现在过来。

挂断电话后,明姝把门打开虚掩,然后进了厨房,开始炒热菜。

食材全都准备好,热菜出锅也很快。

战墨辰和莫白推门进来时,她已经端了两道热菜上桌,刚好端着第三道热菜,往餐桌上放。

听到开门声,明姝抬头看过去,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战大哥、阿白,你们来了!……啊,还有小五!”

明姝手上有油。

她蹲下身,用脸蛋儿亲昵的蹭了蹭小五的大脑袋。

小五的尾巴摇的像是风火轮,大脑袋使劲儿往姝姝怀里拱,嘴里还“唔唔唔”的叫着撒娇。

明姝喜欢的恨不得啃它两口。

她终于还是没忍住,使劲儿揉了揉小五的大脑袋,“小五乖乖等着,姝姝给你炖了肉骨头!肉最多最多的肉骨头!”

莫白弯腰,圈着小五的脖子,把它带到一边,点着它的脑袋教育它:“小五,你见了美女就往人家怀里钻,这是不对的!你不能因为你是一条狗,就这么随便的去占人家便宜!”

明姝被他逗笑,笑着问:“小五喜欢美女?”

莫白说:“小五是在军营里长大的,军营里都是大男人,迄今为止,小五只喜欢你一个女的,我总觉得,肯定是它也知道,你特别特别美!”

他拍了小五的脑袋一下,“你看,连狗都会看脸下菜碟了,可见颜值这玩意儿有多重要!”

没哪个女孩儿不喜欢别人夸自己漂亮,明姝也不例外。

明姝被莫白夸的美美的,揉揉小五的大脑袋说:“战大哥,阿白,你们先坐,我马上就好!”

几分钟后,另两道热菜上桌。

四凉四热,四荤四素,还有一盅安神养胃的枸杞全菌软骨汤。

八菜一汤,色香味俱全,卖相极好,不比星级酒店差。

莫白尝了一口,品了品滋味,冲明姝竖起大拇指,“厉害厉害!真没想到,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居然会做菜,还做的这么好吃!我还以为你会请我们吃水煮方便面!”

“怎么可能?”明姝失笑,在他对面坐下,“没有金刚钻,哪敢揽瓷器活?没点厨艺,怎么敢请你和战大哥来家里吃饭?”

“怎么不可能?”莫白说:“现在会做饭的女孩儿越来越少了,比大熊猫还稀有,毕竟外卖越来越方便,而且你看上去娇生惯养的,一看就是被宠大的,根本不像会做饭的样子。”

明姝一点都不想提她当初脑残的为了抓住叶启寒的胃,特意去学厨艺的事情,拿起桌上的酒,给战墨辰和莫白满上,“战大哥,阿白,谢谢你们三番两次救我,我敬你们一杯。”

她最后给自己满上,举杯要喝,手腕却被战墨辰按住。

战墨辰夺过她手中的酒杯,把桌上的菜往她跟前推了推,“你身上有伤,不能喝酒,多吃菜。”

明姝:……

忽然有种她是客人,战墨辰才是主人的错觉!

可她确实是主人啊!

身为主人家请客,怎么可以不喝酒?

她趁战墨辰不注意,一把抓过被战墨辰抢过去的酒杯,仰头就把杯中酒全都喝了。

战墨辰:……

莫白:……

明姝喝的太急,呛到了,捂着嘴咳嗽,脸都红了。

战墨辰坐了正座,明姝坐在他的右手边,见明姝咳的难受,他犹豫了下,轻轻拍她的后背。

“咳咳……我没事,战大哥……”明姝咳的眼睛都红了,冲战墨辰连连摆手,“战大哥,你不用管我,我就喝这一杯,你和莫白随意!”

她固执的冲战墨辰和莫白亮了亮杯底,示意她把杯中酒全都喝了。

这大概是前阵子她在广告公司陪酒落下的毛病了,喝酒爽快喝的多,才代表心诚意诚,给对方面子,足够重视对方。

可惜她身上有伤,不能多喝,不然她肯定放开了陪着战大哥和莫白喝。

战墨辰见她还是捂着嘴小声咳嗽,用公筷给她夹了一块凉菜,放进她面前的餐盘:“吃这个,压一压!”

“嗯嗯,谢谢战大哥,”她看着战大哥和莫白说:“我忘了我身上有伤,不能陪你们喝酒,不然我就过几天再请你们吃饭了,陪你们喝个痛快!”

莫白看着坐在他对面的女孩儿,觉得挺不可思议的。

挺纤柔漂亮的女孩儿,娇软妍丽的像是清晨带露的花瓣一样,说起喝酒却这样的豪爽。

他忍不住问:“你经常喝酒吗?酒量很好?”

“嗯,酒量不错,”明姝笑着说:“家里没出事前,喜欢喝一点红酒、鸡尾酒,后来家里出事后,在广告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都是红的白的混着喝,两三瓶都是寻常事。”

提及那段经历,明姝很坦然,丝毫没有遮着掩着的意思。

在广告公司那段时间,她的确陪酒了,但她没卖身,也没出卖过尊严,就只是简简单单的陪着喝酒而已,完全字面上的意思。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