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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太阳花,藏在心底的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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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科大的校庆是在三日之后,也就是在锦瑟拿毕业证的后一日。

  第二日,白葭起床洗漱完后的第一件事便给林美华去了电话。此时,江寻还未告知林美华,锦瑟的母亲跟他们相识的事情。

  林美华的联系方式,是她从蒋校那里询问来的。她站在房间的落地窗前,带着不同于二十多年前的委曲求全:“林美华,别来无恙。”

  “你是谁?”林美华吃着早餐,两人已有二十多年未见面。有此陌生,实属正常。

  “白葭。”

  林美华放下手中的土司,看了一眼江家明,起身走到客厅,说话声明显小了许多:“你有什么事?”

  “我打电话来,是想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事?”

  “我昨晚得知我未来的女婿居然是你林美华的儿子。怎么样,是不是很惊喜?”

  “胡说。我儿子怎么会和你这个疯子的女儿交往?”

  “难道你儿子的女朋友不是在医科大就读的唐锦瑟吗?”白葭特意强调医科大三个字,为的便是强调这一事件的真实性。

  林美华在震惊之余,直接挂掉了白葭的电话。她跌坐在沙发上,陷入了呆滞的沉默。

  江家明看着她的样子,走过去坐在她身边:“怎么了?”

  林美华略微整理了下自己的情绪,笑容不深:“没什么。”

  江家明看着她,眼神道出了自己的怀疑。

  “好了。吃完了就赶快去上班。”林美华将他拉起来,推着他往外走。

  江南一方,西湖的清幽,滋润出了许多柔情似水的女子。她们的眉宇间总是飘着的一股不需要做任何解释,便可瞧见的柔软与水灵。

  那年两位从小要好的女子,结伴逃离自己的家乡,带着渐渐在女子心底苏醒的一种洒落与开放,跳进了灯火琉璃的T市。这里的光怪陆离,很快让她们忘却了家乡的美好,相约着要在这座陌生的城镇相守终生。可她们的约定还未走过保质期,便迎来了发酸发臭的味。

  林美华拉来梳妆台下方的抽屉,拿出最里面的那本相册。她慢慢地翻着,每一张照片都是泛黄了记忆。

  她看着相片里的自己与白葭,她们手腕着手站在湖边,身旁的柳枝轻舞飞扬,那是时光恣意的写照。

  她继续往下翻去,白葭的身影越来越少,江家明的身影越来越多。她的笑容也从最初的灿烈一步步走到了日后的凄迷。

  继续往后,原本的笑容被她丢弃在了那场天翻地覆的浩劫之中。她站在镜头前,原本那样爱照相的自己,竟然忘却了要如何去微笑?如何去定格生活之美?因为她生活的美被白葭硬生生地撕碎了。

  林美华啪的一声关上了相册,粗鲁的将它再次塞进角落里。她拿出手机,本想拨通白葭的电话,却拨通了江寻的电话。

  此时此刻的林美华有着被白葭激出来的怒意,却保持了三分理性,也有对儿子幸福的考量。何况,她深知江寻的性格,强行将他与锦瑟拆分,只会换来自己与江寻之间的疏远与隔阂。

  她没有去江寻的工作室,而是将他约在了工作室楼下的咖啡馆。她坐在里面等待着,给自己点了一杯美式加糖,给江寻点了一杯美式不加糖。

  勺子在她手中不断搅拌,咖啡荡起微微涟漪。很显然,她今日并没有喝咖啡的心。

  她拿起桌上的糖包,又拆开一包倒进去,搅拌的手速快了些,就似她此时并不平静的内心。

  江寻在接到林美华的电话,便赶了下来。他推门而入,看见坐在窗口心神不宁的林美华。他还想:“这是江董惹林女士生气了?”

  他走过去,拉开椅子坐下:“怎么了?跟我爸吵架了?”

  林美华搅拌的手停了下来,她将勺子取出来放在盘子里。直奔主题,她的性格决定了她学不会拐弯抹角:“江寻,如果你跟锦瑟最后不能走到一起,你会如何?”

  “为什么不能走到一起?”江寻并不懂林美华言语中的意思。

  “比如因为家庭原因?”

  “我跟锦瑟能否走到一起,跟家庭有什么关系?”江寻跟锦瑟一样,不同于其他人,在他们看来,能决定两个人最终能否走到一起的唯一因素只有感情。

  除非,她不爱他了。

  或者,她不要他了。

  “江寻,你还年轻。有许多事情你不懂,婚姻跟恋爱不一样。”

  江寻看着林美华,没有想要讨论婚姻与恋爱的想法。直接开口询问:“妈,你到底想说什么?”

  林美华看着江寻眼中所流露出来的不快。她能准确的将这解读为对于锦瑟的庇佑,对于他们感情的维护。仅仅是如此简单的询问,便已让他心生不悦。

  可是,锦瑟是白葭女儿这个事实梗在了她的心底。这道坎,她是过不去的。她可以接受任何人成为江寻的妻子,唯独无法接受白葭的女儿成为江寻的妻子。

  所以,她出口还是触怒了江寻:“江寻,跟锦瑟分手吧。”

  短短的一句话,落在江寻的心里,却是一把刀子的厉害。他看着林美华说的无所谓的样子,更加锋利了这把刀的刀刃。

  “这句话,我当没听过。”江寻直接起身,离开了咖啡厅。他留给林美华的脚步急速,每一步都像是在穿越千难险阻,誓要奔赴唐锦瑟身边。

  她没有要为江寻幸福妥协的考虑。在她看来,江寻如此执着,不过只是因为锦瑟是走进他生命里面的的第一位女孩。

  张爱玲曾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她想,离开了锦瑟,江寻总会遇见自己应娶的那朵白玫瑰。至于锦瑟,是心口的朱砂痣又何妨?

  她了解江寻,只要将他推进了婚姻的围城,他便会担负起他应负的责任。界时,爱或者不爱,已经不重要了。何况,感情这种东西,本就是可以日积月累的。

  可是,她忘记了去深究江寻性格中的那份固执。忘记去探寻江寻对于锦瑟的感情到底能否被他人所取代?也忘记了自己心底对于锦瑟有多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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